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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在出生之前不能成為特殊法律關系的主體()

發(fā)布時間:2022-04-09 09:32來源:會計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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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經(jīng)濟法基礎中的法律關系主體方面的知識大家是不是都已經(jīng)學習的差不多了呢,那么大家掌握的怎么樣呢,在考試中是有很大的可能考試這方面的內(nèi)容的,小編在這里也為大家準備了一道關于這方面的練習題哦,大家現(xiàn)在可以通過自己所學的知識來解答一下這道題哦。

自然人在出生之前不能成為特殊法律關系的主體。()

A:對

B:錯

答案:B

答案解析:自然人在出生之前可以成為特殊法律關系的主體。比如涉及遺產(chǎn)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做完這道題可以領取下方的題庫進行學習喲!

會計教練

各位小伙伴現(xiàn)在對于經(jīng)濟法基礎的知識學習情況是不是又多了一些了解了呢,自然人在出生之前可以成為特殊法律關系的主體的哦,小編將這道題的詳細解析也為大家講解出來了,現(xiàn)在大家在看完這篇文章之后還可以來點擊下方的卡片領取經(jīng)濟法基礎的備考資料來進行學習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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