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納稅人在從事經濟活動中,獲取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是可以進行網上抵扣認證的,從而進一步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應納稅額。但是,這里有一個問題是需要小伙伴們注意的。那就是增值稅發(fā)票認證期限!2020年增值稅發(fā)票認證期限的相關問題,以下文章有詳細的說明,歡迎大家參閱!
企業(yè)納稅人在從事經濟活動中,獲取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是可以進行網上抵扣認證的,從而進一步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應納稅額。但是,這里有一個問題是需要小伙伴們注意的。那就是增值稅發(fā)票認證期限!2020年增值稅發(fā)票認證期限的相關問題,以下文章有詳細的說明,歡迎大家參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1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fā)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不再需要在360日內認證確認等,已經超期的,也可以自2020年3月1日后,通過本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增值稅發(fā)票綜合服務平臺進行用途確認。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fā)票,超過認證確認等期限,但符合相關條件的,仍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50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6號、2018年第31號修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未按期申報抵扣增值稅扣稅憑證有關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78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規(guī)定,繼續(xù)抵扣其進項稅額。
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稅發(fā)票認證期限,相信大家都有簡單了解了。上述文章就是小編整理的有關2020年增值稅發(fā)票認證期限的相關問題的解答,還存在疑問的小伙伴,掃碼咨詢文章圖片上的答疑老師吧。想要通過會計做賬培訓班來提升會計及稅務實操經驗的,可以向老師免費預約試學相關培訓課程哦,還可以免費領取實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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