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綁定賬號

您的微信還未綁定賬號,請使用您的手機號綁定現(xiàn)有賬號或創(chuàng)建新賬號

微信登錄

掃碼登陸

使用微信掃一掃登錄

二維碼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掃一掃登錄

登錄即表示已閱讀并接受《用戶協(xié)議》《隱私政策》

未注冊用戶掃碼即可成功注冊

登陸 注冊 忘記密碼

疫情期間購買酒店房間里的商品免稅嗎

發(fā)布時間:2020-06-30 09:33來源:會計教練

關注公眾號
掃碼關注公眾號
領免費福利
初級公眾號

疫情期間購買酒店房間里的商品免稅嗎?酒店的主營業(yè)務是住宿,酒店里銷售商品屬于兼營行為,不是生活服務項目,要另外繳納增值稅。具體的內容,請跟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疫情期間購買酒店房間里的商品免稅嗎?酒店的主營業(yè)務是住宿,酒店里銷售商品屬于兼營行為,不是生活服務項目,要另外繳納增值稅。具體的內容,請跟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問:

疫情期間,酒店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yōu)惠,顧客購買酒店房間收費商品,也可以免稅吧?

答:

不免。這屬于兼營行為,商品采用適用稅率繳稅,住宿服務免稅。

1.混合銷售的本質是一項納稅行為,而兼營行為的本質是多項應稅行為。

2. 混合銷售是按主營項目劃分增值稅稅目;兼營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否則從高應稅。

3. 酒店住宿和餐飲服務屬于生活服務業(yè),疫情期間可以免征增值稅。

4. 酒店提供住宿服務同時又提供收費的商品,不屬于一項銷售行為,屬于兼營,需要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征收率。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文件《附件1: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第五條以及財稅〔2016〕36號文件中對于生活服務的注釋

疫情期間購買酒店房間里的商品免稅嗎?根據上文我們可以知道,疫情期間購買酒店房間里的商品是不免稅的。兼營銷售和混合銷售是會計處理里面比較容易混淆的一個問題,大家在做賬的時候還是要多加區(qū)分。有疑問的朋友可以咨詢我們的答疑老師;想要學習更多會計做賬、實操等知識的,可以咨詢老師了解一下,免費領取會計學習資料和試聽課程,進行學習體驗哦!

京ICP備16061061號-1 | 北京天華在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會計培訓
京公網安備11010802044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