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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貨換貨合同的計稅依據如何確定

發(fā)布時間:2020-08-01 15:12來源:會計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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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為大家介紹“以貨換貨合同的計稅依據如何確定”的相關內容,對此有疑問,或者感興趣的朋友,可以跟小編一起來閱讀下文,或許下文內容可以給您帶來一些啟發(fā)和幫助哦!

本文主要為大家介紹“以貨換貨合同的計稅依據如何確定”的相關內容,對此有疑問,或者感興趣的朋友,可以跟小編一起來閱讀下文,或許下文內容可以給您帶來一些啟發(fā)和幫助哦!

1、什么是印花稅?

印花稅,是稅的一種,是對合同、憑證、書據、賬簿及權利許可證等文件征收的稅種。納稅人通過在文件上加貼印花稅票,或者蓋章來履行納稅義務。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①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

②營業(yè)賬簿

③權利、許可證照

④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2、以貨換貨合同的計稅依據如何確定?

按“購銷金額”征稅。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guī)定的通知》(國稅發(fā)〔1991〕155號)第三條的規(guī)定:

商品購銷活動中,采用以貨換貨方式進行商品交易簽訂的合同,是反映既購又銷雙重經濟行為的合同。對此,應按合同所載的購、銷合計金額計稅貼花。合同未列明金額的,應按合同所載購、銷數量依照國家牌價或市場價格計算應納稅金額。

以上就是小編今天為大家分享的“以貨換貨合同的計稅依據如何確定”內容啦,看過上文之后,大家是不是已經學會了呢?會計的學習與成長是一個長期積累的過程,會計教練每天陪您學會計,助您早日從小白成為大神!文章下方掃碼,微信添加老師,即可免費領取會計學習資料和試聽課程,快來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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