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納稅人進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方式有三種,分別是自行辦理年度匯算、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委托專業(yè)機構或單位辦理。今天小編主要為大家整理了單位辦理匯算清繳的相關內容,重點講述了單位如何辦理個稅匯算清繳的會計內容,對此感興趣的朋友們快來一起閱讀吧!
一般情況下,納稅人進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方式有三種,分別是自行辦理年度匯算、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委托專業(yè)機構或單位辦理。今天小編主要為大家整理了單位辦理匯算清繳的相關內容,重點講述了單位如何辦理個稅匯算清繳的會計內容,對此感興趣的朋友們快來一起閱讀吧!
現階段,企業(yè)員工的個稅匯算清繳需要先由員工個人在自然人申報管理系統(tǒng)上線注冊,認證過后,才可以進行。如果企業(yè)需要幫員工做匯算清繳的,由員工提供對應的賬戶及個稅相關資料給企業(yè),然后企業(yè)財務人員協(xié)助處理。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二)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xù)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補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三)委托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
扣繳義務人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fā)現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扣繳義務人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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