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征個人所得稅的優(yōu)惠,注冊會計師備考正在進行中,同學們今天鞏固知識點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注會稅法基礎班的相關知識點,快來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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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導航】
減征個人所得稅的優(yōu)惠
【所屬章節(jié)】
第五章 個人所得稅法
【知識點】減征個人所得稅的優(yōu)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并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1.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2.因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guī)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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