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納稅人2020年繼續(xù)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tǒng)扣繳客戶端新增了相關操作功能,此前由扣繳單位采集(采集來源為【扣繳義務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系統(tǒng)支持遷入上年度由本扣繳單位采集的數據,經納稅人核對無誤并報送之后,完成2020年度繼續(xù)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操作。
2020年度繼續(xù)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操作指引
為確保納稅人2020年繼續(xù)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tǒng)扣繳客戶端新增了相關操作功能,此前由扣繳單位采集(采集來源為【扣繳義務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系統(tǒng)支持遷入上年度由本扣繳單位采集的數據,經納稅人核對無誤并報送之后,完成2020年度繼續(xù)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操作。
一、遷入上年數據
如果扣繳單位2020年度尚未采集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可重采集并報送,也可通過【遷入上年數據】功能進行。
(一)自動遷入
如果扣繳單位未曾采集過2020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數據,通過切換扣除年度到2020年度之后,系統(tǒng)會彈出是否遷入上年數據的提示,可以選擇【馬上遷入】,也可以選擇【稍后遷入】通過手動的方式自行遷入。
遷入的上年數據中將不包含:
1.納稅人采集的數據;
2.扣除有效期不在下一年度的;
3.納稅人已經離職的;
4.納稅人的任職受雇關系為非“雇員”的;
5.專項附加扣除的狀態(tài)是“凍結”的;
6.下一年度已采集了專項附加扣除數據的人員。
(二)手動遷入
如果扣繳單位沒有遷入上年數據,或者遷入之后在上年又新增了人員需要重新遷入的,可以手動點擊【遷入上年數據】按鈕,系統(tǒng)將會對下一年度沒有采集過專項附加扣除數據的人員進行遷入。
(三)報送
上年數據遷入成功之后,人員的專項附加扣除狀態(tài)全部為“待報送”。系統(tǒng)會提示是否進行報送,扣繳單位可以選擇馬上進行報送,也可以選擇稍后進行報送。
選擇稍后報送的可以重新回到列表界面對“待報送”的信息進行核對。如果經確認部分數據無需再采集的,可以勾選該數據后直接點擊【刪除】。全部確認完畢之后,點擊【報送】并【獲取反饋】完成數據的采集。
扣繳單位若不選擇遷入上年數據的,需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界面,重新采集2020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
確認扣除年度為2020年度,點擊“添加”,新增單個納入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在對應扣除項目界面新增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填寫完畢后點擊“保存”。
點擊“報送”并“獲取反饋”,確認新增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已報送成功。
二、專項附加扣除界面變化
2020年度專項附加扣除采集界面將進行以下變化:升級后,原按照五個扣除項目展示的專項附加扣除采集界面將會合并到一個界面展示,方便辦稅人員按人進行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管理。
(一)按人展示
首頁代扣代繳菜單下點擊【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或者直接在常用功能里點擊【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進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界面:
如果首頁的稅款所屬月份屬于2019年的,則進入后的扣除年度默認顯示的是2019年。如果首頁的稅款所屬月份屬于2020年的,則進入后的扣除年度默認顯示的是2020年。
這里的每一個功能都需要按人處理,即:
【添加】采集單個納稅人的全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刪除】刪除單個或多個納稅人的全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報送】對單個或多個納稅人的全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報送,已下載到的由納稅人自己采集的數據不再重新報送。
【獲取反饋】對單個或多個納稅人已報送但未反饋的數據獲取反饋。
【下載更新】分為【選中人員】和【全部人員】,【選中人員】下載更新到的是選中人員各個渠道填報并指定給該扣繳義務人的全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救咳藛T】下載更新到的則是全部人員各個渠道填報并指定給該扣繳義務人的全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導出】可選擇【選中人員】或【全部人員】進行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導出,導出的也是選中人員或全部人員的全部專項附加扣除數據。
雙擊列表上任一個人員的數據可以查看該人員的明細數據。
(二)明細界面
打開明細界面,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按扣除項目分成不同的頁面進行展示,配偶信息單獨作為一個頁面展示。
【配偶信息】新增“國籍(地區(qū))”和“身份驗證狀態(tài)”字段。其中“國籍(地區(qū))”為必錄,如果證照類型是“居民身份證”的,則“國籍(地區(qū))”自動帶出“中國”,非“居民身份證”的,則默認是“-請選擇-”。“身份驗證狀態(tài)”結果由稅務局端返回。
【子女教育】【住房貸款】【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界面不再顯示配偶信息。
各扣除項目的數據全部無誤之后進行【保存】。
注意事項:
如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屬于納稅人通過手機APP或者網頁填報的,則扣繳義務人無法修改。如屬于通過“扣繳義務人”填報的,則可編輯。
三、特別說明事項
1.扣繳單位在遷入上年數據時,由扣繳單位采集的員工在2020年1月1日之前離職的,系統(tǒng)不會自動將該員工已采集的數據遷入到2020年度。
2.若納稅人未及時進行2020年度繼續(xù)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自2020年1月起,系統(tǒng)默認帶入2020年度仍有效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納稅人可繼續(xù)享受。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
201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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