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營改增后取消了營業(yè)稅的繳納,租賃房屋取得的收入就需要繳納增值稅,而租賃房屋的增值稅納稅義務人是出租方,那么房屋租金增值稅會計分錄怎么寫呢?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又有什么不同之處呢?下面就來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自從營改增后取消了營業(yè)稅的繳納,租賃房屋取得的收入就需要繳納增值稅,而租賃房屋的增值稅納稅義務人是出租方,那么房屋租金增值稅會計分錄怎么寫呢?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又有什么不同之處呢?下面就來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對于房屋租賃預收款繳納增值稅,可以這樣做:
1、預收租金: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2、待開具發(fā)票時:
借:預收賬款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答:小規(guī)模納稅人即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出租不動產(不含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
一般納稅人:
(一)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qū))的,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在同一縣(市、區(qū))的,納稅人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二)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qū))的,納稅人應按照3%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在同一縣(市、區(qū))的,納稅人應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
總的來說,對于房屋租賃預收款如何繳納增值稅,收到租金時,貸方做預收賬款,同時計提銷項稅(因為發(fā)票已經開具,不計提稅金就和稅務系統(tǒng)銷項稅額不相等),在月末按受益期結轉收入時,不再計提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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