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稅是指城市維修建設費,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產(chǎn)品稅,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jù),依法計征的一種稅,那么付城建稅的會計分錄怎么做賬呢?下編把資料整理在下文下面不了解的學員一起來學習看一下吧,做建筑行業(yè)的學員可一定要好好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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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實際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對從事經(jīng)營活動,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義務人。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比照增值稅、消費稅的有關(guān)規(guī)定辦理。增值稅、消費稅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人同時也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人。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特點:
1.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的主要目的是籌集城鎮(zhèn)公共設施建設和維護資金;
2.屬于一種附加稅;(隨增值稅、消費稅同時征收,其本身沒有特定的課稅對象)
3.按納稅人所在地的不同,設置三檔差別比例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又稱城建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產(chǎn)品稅、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jù),依法計征的一種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特征:一、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產(chǎn)品稅、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jù),分別與產(chǎn)品稅、增值稅同時繳納; [1] 二、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wěn)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來源。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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