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yè)務招待費屬于個人支出不得抵扣進項稅務,所以發(fā)生業(yè)務招待費之后可以把進項稅額轉出來,有剛進行業(yè)不了解的小伙伴們可以看看小編整理的業(yè)務招待費進項稅轉出分錄怎么做的相關內(nèi)容吧,快來跟小編一起看看吧,希望小編的文章可以幫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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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錄如下
發(fā)生時:
借:管理費用-招待費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
貸:現(xiàn)金。
轉出時:
借:管理費用-招待費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轉出。
業(yè)務招待費進項稅是否可以抵扣
納稅人業(yè)務招待費屬于個人消費支出,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政策依據(jù):財稅(2016)36號
第二十七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chǎn)和不動產(chǎn)。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chǎn)、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chǎn)、無形資產(chǎn)(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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